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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下半年集美大学自考免考申请通知  


    为做好2017年下半年自考免考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1)用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申请免考自考课程的集美大学主考的小自考专业(准考证号9开头的)考生;(2)无法通过网上免考的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考自考课程的集美大学主考的小自考专业(准考证号9开头的)考生。具体可免考课程参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见附件1)。请注意:2017年下半年要申请自考毕业证书的同学本次一定要办好免考手续,以免影响毕业。

    二、申请流程:

    1、网站免考预申请

    考生于7月19日-8月15日之间登录“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预申请系统”进行免考预申请(注意:未能提前在系统免考预申请的考生申请自考免考无效),具体操作如下:(1)登录网站http://222.77.181.161:8082/5/

    选择:

        

    335C


    点击进入报考界面:

        

    886B



    (2)输入个人的信息,然后更新自己的基本信息。

    (3)根据《课程免考网上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2)的步骤完成相应课程的免考申请。网站预免考成功后需马上将网站上的免考申请表打印出来。

    2、邮寄纸质证明材料

    请已办完网站预免考手续的考生将纸质材料寄到以下地址(8月25日内要寄到):集美区嘉庚路1号集大航海学院白楼105室,陈仙金老师(收)。

    联系电话:0592-6180068。

    三、考生在网站办理完免考预申请手续后还须提供下列纸质证明材料:

    (一)用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申请免考自考课程的小自考考生提交材料如下:

    1)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所有学历证书还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证书复印件上注明自考专业、准考证号;

    2)自考预免考网站打印的“课程免考申请表”;

    3)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①各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复印件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签名盖章②自学考试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应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明显标记),复印件上要有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不完整、更改和无验证的无效

    (二)无法通过网上免考的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考自考课程的小自考考生提交材料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证书者,申请免考时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注明准考证号和报考专业)

    2)自考预免考网站打印的“课程免考申请表”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7月18日




    附件1:《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附件2:《课程免考网上申报操作手册》